宁化县总医院塑料袋(药袋)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宁化县总医院因工作需要决定对宁化县总医院塑料袋(药袋)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宁化县总医院
采购项目:宁化县总医院塑料袋(药袋)
品名 | 规格
| 技术要求 | 颜色 | 数量 (个) |
塑料袋 | (27+2*6.5)*50*2.0 C | 1、所供货物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实行“三包”。 2、所供塑料袋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 3、所供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未开封,原厂正品。 4、所供货物技术参数必须达到或优于附件1规定的技术要求。 5、符合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6、材质、低压聚乙稀(CPE)原米,经吹塑,印刷制袋加工而成。 7、原米,没有异味,能提壹公斤的重物(大的袋子提重2.5公斤),不塌底,印刷清晰。
| 白色 | 100000 |
塑料袋 | (23+2*5.5)*42*1.8C | 白色 | 150000 | |
塑料袋 | (18+2*9)*1.6C | 白色 | 250000 | |
合计 |
备注:
①.本次采购的货物样品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货物样品材质、印刷内容、样式进行制作。
②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应派技术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系,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核实样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投标人完全了解样品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现场看样的安全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项目限价:
1、总价:45750元(人民币)
2、分项限价: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限价(元) |
塑料袋 | (27+2*6.5)*50*2.0C | 个 | 0.143 |
塑料袋 | (23+2*5.5)*42*1.8C | 个 | 0.103 |
塑料袋 | (18+2*9)*1.6C | 个 | 0.064 |
3. 报价说明:
①.本项目按采购人实际使用作为最终结算标准,投标人须列出各细项目单价及总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货期间生产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销售价格上涨的风险,且该项风险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的生产制造、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行政规费与税费、管理费、检测费、验收费及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②.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以上报价含税费及运费。
③.投标人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及分项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分批分次采购
1.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最终结算标准。
2.采购人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供货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后30天付款。
六、货物送达地点:宁化县总医院指定地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塑料制品销售经营许可证
八、服务要求:
(一).产品要求:
1、所供货物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实行“三包”。
2、所供塑料袋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
3、所供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未开封,原厂正品。
4、所供货物技术参数必须达到或优于附件1规定的技术要求。
5、符合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6、材质、低压聚乙稀(CPE)原米,经吹塑,印刷制袋加工而成。
7、原米,没有异味,能提壹公斤的重物(大的袋子提重2.5公斤),不塌底,印刷清晰。
(二)售后服务
(1)对于破损及印字不清的塑料袋,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后24小时内予以更换,塑料袋更换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尺寸规格及材质与采购人要求不一致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在更换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3)对于未按采购人要求印字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在更换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九、提交资料(报名时提交):
1.报价单(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有委托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明书(见附件4)
6.承诺函(见附件5)
7.以上资料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骑缝章)密封,现场经统一查看后开封,未按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 21日至2020年7月23日工作时间。
地点:宁化县总医院行政楼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0598-6858151
宁化县总医院
2020年7月20日
附件1:
详细报价单
品名 | 规格 | 技术要求 | 颜色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塑料袋 | (27+2*6.5)*50*2.0C | 1、所供货物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实行“三包”。 2、所供塑料袋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 3、所供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未开封,原厂正品。 4、所供货物技术参数必须达到或优于附件1规定的技术要求。 5、符合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6、材质、低压聚乙稀(CPE)原米,经吹塑,印刷制袋加工而成。 7、原米,没有异味,能提壹公斤的重物(大的袋子提重2.5公斤),不塌底,印刷清晰。
| 白色 | 100000个 | ||
塑料袋 | (23+2*5.5)*42*1.8C | 白色 | 150000个 | |||
塑料袋 | (18+2*9)*1.6C | 白色 | 250000个 | |||
合计 | 50万个 |
备注:
①.本次采购的货物样品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货物样品材质、印刷、印字进行制作。
②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应派技术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系,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核实样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投标人完全了解样品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现场看样的安全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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