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级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1级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67号)和《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级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招生的通知》(明农办〔2020〕4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级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推荐对象应为在职村两委主干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2.其余专业推荐对象为农业企业骨干、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以及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高中同等学力的农民可推荐参加专科学历教育学习。
二、培养方式和补助政策
(一)培养方式
依托省内农业高等院校,开展学制三年的非全日制涉农专业专科学历教育。课程设置与学员目前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主要以函授教学为主,同时与面授、网络教学和实地现场指导相结合,集中面授时间将选择农闲时间,每个学期约10天。学员学习结束考试合格后将获得专科学历证书。
(二)补助政策
对参加专科学历教育的学员免学费、免杂费、免书本费、免农业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费。集中学习期间免住宿费,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
三、报送材料
《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推荐学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粘贴相应学员照片后,以纸质版形式填报,一式二份;被推荐农民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于7月2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四、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选送学员。各乡镇要强化学员的资格审核,严禁选送在职干部、公职人员或城市居民。
联系人:邱剑华,电话:6833677,邮箱:nhkjg2015@163.com。
附件:1.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名额分配表
2.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推荐学员花名册
3.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附件]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3日
- 上一篇:关于宁化县畜禽粪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一批)竣工验收情…[ 06-29 ]
- 下一篇: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粮食产能区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 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