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0〕 48号)文件的要求,为更好的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2020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内容
1、稻(莲)田养鱼:
(1)进排水系统(管)齐全,水源地建储水池;
(2)田埂面宽30cm以上,高50cm以上;
(3)鱼坑要求空心砖砌边,深80cm以上,鱼沟深30cm 以上,宽50cm 以上。
2、建设(猪-沼-菜、果)生态农业示范点,建立以利用沼液、沼渣对菜地、茶园施肥,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初步达到养殖场主体小循环。主要建设内容为沼液输送管网、沼液储存池、沼液输送动力和项目区机耕路、沟渠(路沟渠建设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资金的30%)。
3、农作物秸秆燃料化,补助生产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50%以内。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且已实行“一品一码”管理,经营范围必须和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备查。
1、循环农业示范:全县有从事标准化养殖的农业企业或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一定消纳面积,能推广猪-沼-果、菜、茶等沼液、沼渣废弃物循环利用的。
2、立体种养:全县有流转土地50亩以上且从事立体种养(稻、莲田养鱼)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须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和基地面积图)。
三、补助标准
1、稻田养鱼按面积测算补助 :50-99亩,每亩补助1500元,100亩以上,每亩补助1800元。
2、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猪-沼-果、菜、茶”模式按固定资产(含管、池、路、沟、渠、棚)投资50%以内补助(已享受农业项目补助的不得重复)。创建项目造价确认,以第三方资质单位工程结算审核为准。
3、秸秆综合利用,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内补助。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根据本项目指南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农业专家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项,确定实施对象,并在宁化在线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文确定项目实施对象,并签订作业协议书。
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报送申报表及其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60583493
地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与生态能源站(农业大楼七楼)
附件:宁化县2020年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书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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