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医院陪护椅包座垫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宁化县总医院因工作需要决定对宁化县总医院陪护椅包座垫以询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宁化县总医院
采购项目:宁化县总医院陪护椅包座垫
二、采购标的及要求:见附件1
1.单价:162元(最高限价) 2.数量:260床
3.总价:42120元(最高限价)
四、制作方式:分批分次制作
采购人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供货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后30天付款。
六、质保金:2000元
质保金在货款中扣除。质保金在签定合同的一年后如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以转账付款的方式退还供货商。
七、货物送达地点:宁化县总医院指定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装饰,维修服务经营许可证
九、服务要求:
(一).厂品要求:
1、所供货物皮质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实行“三包”。
2、所供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
3、制作工艺精良,所包陪护椅平整,无邹褶,完整。
4、所供货物技术参数必须达到或优于附件1规定的技术要求。
5、所包座垫皮12个月内不脱皮
(二)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12个月)内非人为因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第一时间给与处理。
(2)在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的电话,应在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上门服务。
(3)在质保期内,提供7*8小时当日上门服务,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皮质破损等问题,如可进行现场修复的则现场修复,如无法进行现场修复的则由供应商带回厂里进行修复工作,由此产生的来回运费及修复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与采购人无关。在修复过程及搬运过程中如供应商损坏陪护椅的则应按原价赔偿陪护椅。
(4).在质保期内,如人为因素造成皮质损坏的,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协商修复费用。但不得随意提高修复费用,如发现修复费用高于市场价的,供应商应退回采购人为此而多增加的费用,并且供应商应2倍赔偿采购人为此而多增加的费用(赔偿费用从质保金扣除)。(5)在质保期外,采购人如需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当日予以提供。修复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废标条款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报价严重低于市场价格的,需逐项说明,否则视同无效标。
十一.中标后选人推荐规则:
1. 符合条件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 报价相同时评审小组决定
十二.提交资料(报名时提交):
1.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见附件5)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委托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
7.以上资料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骑缝章)密封,现场经统一查看后开封,未按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十三、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报名时间及看样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3月 30 日至2020年4月 3日工作时间。
地点:宁化县总医院行政楼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0598-6858151
宁化县总医院
2020年3月30 日
附件1: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床) | 技术要求 | 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
1 | 陪护椅包座垫 | 260 | 厚度:0.65mm 皮质:PUC(西皮) 颜色:深蓝 毛底 .12个月内不脱皮 | 提供12个月质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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