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水土保持中心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宁化县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公告
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水〔2018〕14号)和《宁化县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宁政办〔2018〕42号)有关要求,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宁化县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闽水审批〔2020〕33号),现将《宁化县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多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598-6826206 县水保中心;
0598-6821527 县财政局。
电子邮箱:nhstb@126.com。
传真:0598-6824551。
县水保中心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财福源广场3楼;
县财政局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财福源广场9楼。
宁化县水土保持中心 宁化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8日
宁化县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
一、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及地点
(一)建设任务
紧紧围绕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和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宗旨,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的综合治理,使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流失强度逐渐下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所提高。从而探索建立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农民治山治水的积极性,促进当地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
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398.66hm2,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3条、长6.25km。主要措施包括:封禁3190hm2(包含补植149.49hm2),坡改梯208.66hm2,配套修建机耕道路9127m,排水沟16301m,沉砂池103口,蓄水池71口;生态护岸3515m,清淤清障6250m,生态步道876m,河岸绿化2356m2。
1、悠溪背小流域(二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49.99hm2,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1条、长3.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49.99hm2;生态护岸1328m,清淤清障3500m,下河台阶4处,河岸绿化2356m2,生态步道876m。
2、饭罗墩小流域(二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210.63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147.48hm2(包含补植20.83hm2),坡改梯63.15hm2,配套修建机耕道(水泥,路面宽3m)1503m,机耕道(水泥,路面宽2.5m)1419m,排水沟3776m,沉沙池37口,蓄水池29口。
3、陈坊岗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1025.68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962.22hm2(包含补植79.30hm2),坡改梯63.46hm2,配套修建机耕道(水泥,路面宽3.5m)165m,机耕道(水泥,路面宽3m)1170m,机耕道(水泥,路面宽2.5m)1200m,排水沟5955m,沉沙池39口,蓄水池25口。
4、马嘴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966.72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884.67hm2(包含补植10.51hm2),坡改梯82.05hm2,配套修建机耕道(水泥,路面宽3.5m)1160m,机耕道(碎石,路面宽3m)270m,机耕道(水泥,路面宽3m)1205m,机耕道(水泥,路面宽2.5m)1035m,排水沟6570m,沉沙池27口,蓄水池17口。
5、溪口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166.26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166.26hm2(包含补植3.33hm2)。
6、新屋里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57.97hm2,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1条、长0.53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357.97hm2(包含补植25.27hm2);生态护岸762m,清淤清障532m,下河台阶5处。
7、大坪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621.41hm2,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1条、长2.21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621.41hm2(包含补植10.25hm2);生态护岸1425m,清淤清障2218m,下河台阶6处。
二、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一)总体布置
以小流域为单元,流失斑为对象,走“大封禁、小治理”的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因害设防布设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在坡耕地缓坡地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坡改梯,配套修建机耕道路、排水沟和蓄水池,防治坡面水土流失的同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悠溪背、新屋里和大坪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以此示范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全面提升。
(二)措施设计
1、坡改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意愿,因地制宜采取水平梯田和隔坡梯田整修措施切断坡面径流,从而有效蓄水拦沙,控制水土流失。坡改梯面积208.66hm2。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为了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和项目建设需要,减少降雨产生的大量径流对茶果园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理顺园区内地面径流,充分合理利用自然降雨或山涧水,在坡耕地园区内配套修建耕道道路、排水沟和蓄水池。本项目拟配套修建机耕道路9127m,排水沟16301m,蓄水池71口。
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工程。针对悠溪背、新屋里和大坪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根据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指南的要求,从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滩地修复、河床改良及修复河岸等四个方面采取相应方案与措施。本项目拟建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3条、6.25km,其中新建生态护岸3515m,清淤清障6250m,生态步道876m,河岸绿化2356m2。
4、封禁治理及林草措施。对项目区内轻、中度水土流失的次生林地及山坡顶部采取封禁措施,疏林地以改善林分结构为目的补植水保林,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以提高林地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改善区内生态环境。本项目封禁治理3190hm2(含补植水保林149.49hm2)。
三、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3月-2020年11月。项目区交通较为方便,建筑材料、苗木等物资从县内或周边地区购买,通过县、乡、村公路运输到项目施工场地;施工用水就近抽取小流域溪水;施工用电由宁化县乡村电网供应。
四、项目投资及奖补标准
(一)项目投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670.5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348.77万元,封育措施投资146.05万元,独立费用127.05万元,基本预备费48.66万元。
(二)奖补标准
1、坡改梯:按照《宁化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经果林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宁水指〔2015〕2号)和《宁化县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补助。具体为:
(1)修建水平梯田(人工):梯田符合质量要求,每亩补助400元。
(2)整修加固水平梯田:梯田符合质量要求,每亩补助200元。
(3)整修加固隔坡梯田:梯田符合质量要求,每亩补助100元。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配套修建的机耕道路、排水沟和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审后单价的70%进行补助。
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工程:工程措施部分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审后单价的70%进行补助,其他相关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
4、封禁治理及林草措施:封禁管护、水土保持林(补植)等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单位面积投资不高于50万元/km2。其中封禁管护每公顷每年补助40元(连续3年),水保林每亩补助不高于200元。
五、项目实施机构、建设主体与建设方式
(一)实施机构
宁化县水土保持中心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规划、实施、资金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宁化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各建设主体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护等工作。
(二)建设主体
悠溪背小流域(二期):宁化县安远镇岩前村民委员会。饭罗墩小流域(二期):宁化县中沙乡下沙村民委员会;宁化县祥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宁化县元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化县翠冠黄花梨专业合作社。陈坊岗小流域:宁化县泉上镇豪亨村民委员会;宁化县湖村镇黎坊村民委员会;宁化县湖村镇湖村村民委员会;福建省品宁农业有限公司;宁化县湖村碧云家庭农场。马嘴小流域:宁化县中沙乡下沙村民委员会;宁化县河龙乡沙坪村民委员会;宁化县河龙乡下伊村民委员会;宁化县富硒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光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溪口小流域:宁化县中沙乡下沙村民委员会;宁化县中沙乡何屋村民委员会。新屋里小流域:宁化县济村乡长坊村民委员会;宁化县石壁镇邓坊村民委员会;宁化县石壁镇隆陂村民委员会。大坪小流域:宁化县方田乡南城村民委员会;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民委员会。
以上建设主体在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向县水保中心提交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建设主体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如下:
(1)《宁化县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
(2)《宁化县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投资投劳承诺书》;
(3)项目区现状照片等附件材料。
建设主体审核公示。县水保中心收到建设主体申报材料后组织实地查看审核,建设主体及其相关建设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化在线)等媒体和涉及的乡镇、村所在地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建设方式
建设主体及其相关建设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县水保中心根据《宁化县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与建设主体签订建设协议。建设主体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协议内容自主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
县水保中心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检查督促,并委托具有水利、水保资质的监理机构对试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
六、工程验收及奖补兑现
(一)工程验收
项目完工后,建设主体向县水保中心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县水保中心在收到验收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方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申报表、协议和有关要求对竣工工程的内容、数量和质量进行测量、评定和验收。
(二)奖补兑现
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主体以第三方验收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县水保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按照补助标准确定应兑现的奖补金额,并及时将建设主体的工程验收和奖补资金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化在线)或宁化县电视台等媒体和涉及的乡镇、村、组所在地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建设主体填报奖补资金申请表向县水保中心报账,水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审核,并将奖补资金汇至建设主体账户,同时预留奖补资金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满12个月后在30个工作日内复验合格后付清。
八、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98.66hm2,治理度达到98.46%,项目区每年增加蓄水264.46万m3,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63万t,治理区土壤侵蚀模数从1630 t/(km2·a)降低到700t/(km2·a)以下,减沙率57.06%以上。
附件1:《宁化县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
附件2:《宁化县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投资投劳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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