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2019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有力推进宁化县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我县“两米”(河龙贡米、薏米)、富硒农业等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产业品牌创建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宁化县域内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证照齐全、财务规范,能够体现主导产业生产优势与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且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管理平台。
申报发展富硒农业的单位另提供:近一年内在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产品硒元素检测报告,产品包装物具有明显的富硒标识,产品符合富硒农产品标准。
三、资金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2019年9月1日之后实施的项目内容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建设资金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评审审批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与评估,按照申报项目建设优劣择优选择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补助资金,并进行公示。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
联系地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经济作物技术站)
联系电话:0598-6831421
附件:2019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4日
- 上一篇:宁化县人社局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情况的公示[ 03-03 ]
- 下一篇: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名单”信息公示表[ 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