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关于鼓励群众积极反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线索的通告
2020
02/08
12:57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鼓励群众积极反映违反疫情防控
有关规定行为线索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下行为积极进行反映:
一、对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观察期内(14天)外出的。
二、对湖北(武汉)、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隐瞒不报的。
三、对湖北(武汉)、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来宁车辆未按规定封存,私自驾车出行的。
四、对未按规定建立湖北(武汉)、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的。
五、对违反其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
对反映以上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广大群众监督执行情况。
举报电话:13860524577
宁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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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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