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来宁返宁人员及车辆管控服务的通告
宁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来宁返宁人员及车辆
管控服务的通告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人员聚集等途径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鍵康,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湖北来宁返宁人员及车辆管控服务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宁化境内的湖北牌照车辆及驾乘人员应接受由卫健、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联合设立的留验站筛查,有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症状的要主动接受留验观察或隔离治疗。其它驾乘人员属本县的应主动居家隔离并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院。属外来的无居住地人员到公安指定的宾馆实行医学观察,县卫健、公安、总医院组织人员做好管护,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不再行驶。
二、全县宾馆酒店应落实好主体责任,对每个湖北籍入住旅客逐一记录,并立即报告当地卫健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管控服务。经市民举报或由公安、文旅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抽查发现存在漏报对象的宾馆酒店,视为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予以封闭。
三、境内所有企业要严格落实法人责任制,节后复工开业,应劝阻湖北员工推迟上班。对不听劝阻返岗人员及其同行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应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卫健部门,到指定医院就诊。发现存在漏管漏报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机关事业单位查明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或其亲属近期有湖北省出差、探亲、旅游经历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并配合做好管控服务工作。
五、咨询电话:
县卫健局:6823894
宁化县总医院:6822444
宁化县疾控中心:6835431
翠江镇政府:6824522
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659321、13859122198
城郊镇政府:6824571
城郊卫生院:6823255、15259870482
湖村镇政府:6781000
湖村卫生院:6781117、 13666983838
泉上镇政府:6761268
泉上卫生院:6763016、13950949760
城南乡政府:6822742
城南卫生院:6821836、13950954209
安乐镇政府:6501102
安乐卫生院:6501011、13960583358
曹坊镇政府:6551005
曹坊卫生院:6551009、13960539603
治平畲族乡政府:6581022
治平卫生院:6582358、13960560096
济村乡政府:6681009
济村卫生院:6681030、13860567921
方田乡政府:6601041
方田卫生院:6601050、13559894578
石壁镇政府:6651253
石壁卫生院:6651009、13799187873
淮土镇政府:6621206
淮土卫生院:6621200、13507595367
中沙乡政府:6701000
中沙卫生院:6701293、13960583133
水茜镇政府:6751111
水茜卫生院:6751083、15959795988
河龙乡政府:6721051
河龙卫生院:6721076、15959823823
安远镇政府:6731006
安远卫生院:6732989、13850891102
电子邮箱:nhwsj009@163.com
本通告将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
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落实。
特此通告。
宁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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