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化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结余资金实施主体申报指南
2019
08/27
18:08
2017年宁化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结余资金32.81万元,为促进我县精准测土配方施肥在经济作物上的应用从而达到化肥减量增效的目的,拟将该笔结余资金用于我县果树、茶叶、等经济作物的精准测土配方施肥。申报指南如下:
精准配方肥实施主体采取择优确定:拟实施果树、茶叶总面积3281亩(其中果树1281亩、茶叶1000亩)。
1、实施主体条件:①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真实的土地流转合同,并经乡镇经管站备案和盖章;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果树、茶叶种植;③流转面积需达到果树200亩、茶叶500以上)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土肥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后选择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2、补助标准:每亩补助100元的配方肥,配方肥由县土肥站按政府采购方式统一购买服务。
3、申报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7日,逾期不候。
附件:2017年宁化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结余资金项目申报书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7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 上一篇: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专业合作社)[ 08-27 ]
- 下一篇:宁化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公示[ 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