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关于开展城区载客三(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整治和取缔宁化县城区载客三(四)轮车,净化市容环境,打击非法营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7月5日开始对城区载客三(四)轮车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和时段
1.限行区域:城区严管街即新桥路、中山路、北大街、南大街(原步行街路段)。
2.禁行时段:7:00—9:00、11:00—12:30、13:30—15:00、
17:00—19:00。
二、严禁违法停放
为规范载客三(四)轮车临时停车秩序,以下地点严禁停放三(四)轮车。
1、严管街即新桥路、中山路、北大街、南大街(原步行街至七中路口);
2、县医院门口路段;
3、汽车站门口路段;
4、东大路天鹅酒店门口路段;
5、城区校园周边路段。
三、联合整治取缔
2019年7月5日起,由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联组成载客三(四)轮车联合整治组对城区载客三(四)轮车开展整治取缔工作,并利用城乡电子监控探头录入载客三(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无牌照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车辆编号和车主身份信息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定期通知车主和驾驶人在15日内接受处理,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主动接受处理的一律暂扣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严厉查处如下违法行为:
1.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报废行驶行为;
2.酒后驾驶、违法掉头、闯红绿灯、逆向行驶;
3.乱停乱放,非法营运行为;
4.转让、转借、出租载客三(四)轮车和残疾证行为;
5.载客三(四)轮车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四、执行六个“一律”
1、无证驾驶一律拘留;
2、酒驾又无证的一律拘留;
3、醉驾的一律刑拘;
4、驾驶报废车的一律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证;
5、乱停乱放车辆一律强制拖移;
6、无牌和未检验车辆一律暂扣。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行动,对不服从执法、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宁化县遏制道路交通安全
事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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