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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宁化县2019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2019
05/09
16:33
  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水〔2018〕14号)和《宁化县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宁政办〔2018〕42号)有关要求,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宁化县2019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水函〔2019〕213号),现将《宁化县2019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多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598-6826206  县水保办;
 
       0598-6821527  县财政局。
 
  电子邮箱:nhstb@126.com。
 
  传真:0598-6824551。
 
  县水保办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财福源广场3楼;
 
  县财政局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财福源广场9楼。
 
 
 
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宁化县财政局
 
                          2019年5月9日
 
  
宁化县2019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及地点
 
  (一)建设任务
 
  紧紧围绕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和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宗旨,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的综合治理,使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流失强度逐渐下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所提高。从而探索建立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农民治山治水的积极性,促进当地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
 
  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250.64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2788.13hm2(含补植121.33hm2),坡改梯462.51hm2,机耕道(混凝土)21898m,排水沟6641m,消力池11口,生态护岸1795m,清淤清障1063m,生态缓冲带1795m。
 
  1、枫树林小流域(二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81.43hm2。其中封禁294.25hm2,坡改梯87.18hm2(水平梯田87.18hm2),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5m)1300m。
 
  2、新圩里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55.02hm2。其中封禁288.64hm2(包含补植19.33hm2),坡改梯66.38hm2(水平梯田8.03hm2,隔坡梯田58.35hm2),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5m)1733m,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m)3798m,排水沟1118m,消力池1口。
 
  3、刘则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423.33hm2。其中封禁367.61hm2,坡改梯55.72hm2(水平梯田45.72hm2,隔坡梯田10hm2),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5m)990m,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m)1640m。
 
  4、瓦窑里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77.82hm2。其中封禁865.62hm2(包含补植68.4hm2),坡改梯12.20hm2(水平梯田12.20hm2),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m)750m,排水沟750m,消力池1口。
 
  5、小王坊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941.14hm2。其中封禁827.89hm2(包含补植33.6hm2),坡改梯113.25hm2(隔坡梯田113.25hm2),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m)5428m,排水沟2148m,消力池5口。
 
  6、龙地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271.90hm2,安全生态水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0km。其中封禁144.12hm2,坡改梯127.78hm2(水平梯田20.02hm2,隔坡梯田107.76hm2),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3m)4785m,机耕道(混凝土,路面宽2.5m)1474m,排水沟2625m,消力池4口;生态护岸1795m,清淤清障1063m,生态缓冲带1795m。
 
  二、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一)总体布置
 
  以小流域为单元,流失斑为对象,走“大封禁、小治理”的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因害设防布设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在坡耕地缓坡地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隔坡梯田改造,同时对园区内现有碎石机耕道整修为水泥机耕道,对部分土路进行新建水泥机耕道并配置排水沟,防治坡面水土流失的同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形成水网、路网、林网防护体系,以便利生产,解决施工作业、肥料及产品运输上的困难,为发展农业机械化打下基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在龙地小流域坪上村河道采取安全生态水系措施,以此示范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全面提升。
 
  (二)措施设计
 
  1、坡耕地整治。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意愿,因地制宜采取水平梯田和隔坡梯田整修措施切断坡面径流,从而有效蓄水拦沙,控制水土流失。坡耕地整治(坡改梯)面积462.51 hm2。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为了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和项目建设需要,减少降雨产生的大量径流对茶果园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理顺园区内地面径流,充分合理利用自然降雨或山涧水,在坡耕地园区内原有土路和碎石路基础上新建水泥机耕道、布设排水沟。本项目拟新建各类机耕道长度共计21898m,排水沟6641m。
 
  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针对龙地小流域坪上村段(大坊里溪)流失现状,根据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指南的要求,拟从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滩地修复、河床改良及修复河岸等四个方面采取相应方案与措施。本项目拟建设龙地安全生态水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0 km,其中:新建生态护岸1795m,清淤清障1063m,生态缓冲带1795m。
 
  4、封禁治理及林草措施。对项目区内轻、中度水土流失的次生林地及所有山坡顶部采取封育措施,疏林地以改善林分结构为目的补植水保林,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以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封禁治理面积共2788.13hm2(含补植水保林121.33hm2),主要分布在田背村、陈家村、大路村、竹园村、磜下村、方田村、朱王村、坪上村。封育治理措施主要为封禁管护和补植水保林。
 
  三、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建设工期为2019年5月-2019年11月。项目区交通较为方便,建筑材料、苗木等物资可从县内或周边地区购买,通过县、乡、村公路运输到项目施工场地;施工用水就近抽取小流域溪水;施工用电由宁化县乡村电网供应。
 
  四、项目投资及奖补标准
 
  (一)项目投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586.1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291.31万元,封育措施投资128.01万元,独立费用120.64万元,基本预备费46.20万元。
 
  (二)奖补标准
 
  1、坡耕地整治:按照《宁化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经果林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宁水指〔2015〕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宁化县2019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水函〔2019〕213号)进行补助。
 
  (1)整修水平梯田(人工):梯田符合质量要求,每亩补助不高于400元。
 
  (2)新建隔坡梯田,梯田符合质量要求:①田面宽(含埂宽)1.4米以上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40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300元;②田面宽(含埂宽)1.3~1.4米(不含1.4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8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80元;③田面宽(含埂宽)1.2~1.3米(不含1.3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6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60元;④田面宽(含埂宽)1.1~1.2米(不含1.2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4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40元;⑤田面宽(含埂宽)1.0~1.1米(不含1.1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2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20元。
 
  (3)整修原有隔坡梯田:梯田符合质量要求,每亩补助100元。
 
  (4)隔坡梯田内挖鱼鳞坑:大坑A型,长径1.0m、短径0.6m、坑深0.6m,每亩40个,鱼鳞坑符合质量要求,每亩补助130元。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坡耕地整治配套修建的田间道路、截排水沟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审后单价的70%进行补助。
 
  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工程措施部分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审后单价的70%进行补助,其他相关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
 
  4、封禁治理及林草措施:封禁管护、水土保持林等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单位面积投资不高于50万元/km2。其中封禁管护每公顷每年补助45元(连续3年),水保林每亩补助不高于200元。
 
  五、项目实施机构、建设主体与建设方式
 
  (一)实施机构
 
  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规划、实施、资金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宁化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各建设主体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护等工作。
 
  (二)建设主体
 
  2019年度试点项目设计建设主体为:枫树林小流域(二期):宁化县淮土镇田背村民委员会,宁化县田背村林业专业合作社,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新圩里小流域:石壁镇陈家村民委员会,三明市龙头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顺鑫家庭林场;刘则小流域:宁化县石壁镇大路村民委员会,宁化鸿兴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佳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瓦窑里小流域:宁化县方田乡朱王村民委员会,宁化县方田乡方田村民委员会,宁化翠方果蔬专业合作社;小王坊小流域:宁化县淮土镇竹园村民委员会,宁化县淮土镇磜下村民委员会,宁化县瑶塘财林农场,宁化县嘉辉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龙地小流域:宁化县曹坊镇坪上村民委员会,福州世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宁化县新农果蔬专业合作社。
 
  以上建设主体在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向县水保办提交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建设主体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建设主体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如下:
 
  (1)《宁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
 
  (2)《宁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建设承诺书》;
 
  (3)项目区现状照片等附件材料。
 
  建设主体审核公示。县水保办收到建设主体申报材料后组织实地查看审核,建设主体及其相关建设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化在线)等媒体和涉及的乡镇、村、组所在地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拍照备案登记,并报县财政局。
 
  (三)建设方式
 
  建设主体及其相关建设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县水保办根据《宁化县2019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与建设主体签订建设协议。建设主体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协议内容自主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
 
  县水保办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检查督促,并委托具有水利、水保资质的监理机构对试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
 
  六、工程验收及奖补兑现
 
  (一)工程验收
 
  项目完工后,建设主体向县水保办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县水保办在收到验收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方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申报表、协议和有关要求对竣工工程的内容、数量和质量进行测量、评定和验收。
 
  (二)奖补兑现
 
  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主体以第三方验收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水保办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按照补助标准确定应兑现的奖补金额,并及时将建设主体的工程验收和奖补资金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化在线)或宁化县电视台等媒体和涉及的乡镇、村、组所在地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建设主体填报奖补资金申请表向县水保办报账,水保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审核,并将奖补资金汇至建设主体账户,同时预留奖补资金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满12个月后在30个工作日内复验合格后付清。
 
  七、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250.64hm2,治理度达到56.74%,其中减少水土流失面积975.19hm2,减轻水土流失面积2275.45hm2;每年增加蓄水314.53万m3,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64万t,治理区土壤侵蚀模数从2002 t/(km2•a)降低到1095t/(km2•a)以下,减沙率45.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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