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附表1
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设施目录
设施类别 |
设施类别代码 |
规格 |
补助标准(元) |
组装式冷藏库 |
011 |
50吨 |
50000 |
012 |
100吨 |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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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
200吨 |
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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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
300吨 |
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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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
400吨 |
2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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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
500吨 |
340000 |
附表2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设施建设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申请者(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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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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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 地址(或住址) |
省 市 县 乡 村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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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申请补助设施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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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施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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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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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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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栏目由申请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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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部门审批意见 |
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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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建设设施名称: 同意建设设施型号规格: 验收合格后,补助(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元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万 仟 佰元整,省市县财政资金 万 仟 佰元整。
审批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经办人: (加盖单位公章) |
审批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经办人: (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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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联合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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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编号: 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验收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经办人: (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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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补助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元整。 审批人: 经办人: 领款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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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印制,一式三联。申请者(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下同)从县级农业部门领取本表并填写相关内容后送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分别审批同意后各留存一联;另一联返给申请者,作为批准建设的凭据。申请者完成施工并经县级农业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到县级财政部门领取财政补助资金。
2.每座补助设施须填写一份申请表,本表右上角编号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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