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国庆期间南大街(原步行街路段)改造通行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2018
09/28
11:58
2018年10月1日城区南大街(原步行街路段)经改造正式通车,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提升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国庆期间对城区南大街新桥路口至横街路口(原步行街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机动车由北向南实行单向行驶,严禁机动车由南向北驶入。
二、实行货车限行
1、禁行时间:每日6:00至24:00
2、禁行车型:拖拉机、低速货车、轻型货车(皮卡车除外)、中重型货车。
3、通行证办理:禁行货车因特殊情况需通行的,需向县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路段通行。
三、实行交通秩序严管
1. 禁止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改装拼装报废车辆行驶;禁止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遮挡号牌、不系安全带;禁止车辆随意掉头、变更车道、闯红灯;禁止限行车辆驶入严管街区。
2.禁止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不戴安全头盔;禁止非法安装遮阳伞以及加装改装行为。
3.禁止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闯红灯、违法载人;禁止行人随意穿行机动车道、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马线、闯红灯、跨越隔离栏。
4.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客;禁止二轮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应整齐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线内,车头朝向路面;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进行装卸货物和销售经营活动。
四、实行机动车逆行和违停全路段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逆行和乱停乱放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和记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停放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强制拖移。
五、公安、消防、电力、医疗、环卫等特种车辆因警情、抢险、救援、作业等工作需要,不受上述管理规定限制。
六、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
宁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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