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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宁化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的联合通告

2018
08/15
17:50
  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提升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宁化县于2018年8月16日起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部署的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工作,现联合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二手房买卖、赠与、公证或法院文书继承和离婚析产)的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办理时限。提升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的效率,总承诺时限从1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三、窗口设置。原位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部分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税服务窗口和房屋交易窗口统一调整为综合业务窗口,设置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内的6-10号窗口。
 
  四、服务流程。综合业务实行由县不动产登记窗口(6号和9号窗口)统一收件,一次性收取二手房交易、纳税申报和不动产登记的所有申报材料,只出具一张受理通知单,相关材料在不动产、房管所和税务三个部门内部流转、并联办理,相关税收当场缴交,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5个工作日后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7号窗口缴交不动产登记费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告
 
 
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宁化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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