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外统计专业人员的公告
2018
08/13
09:39
宁化县统计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及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宁委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统计专业岗位需要,拟公开招聘统计专业人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专业要求
宁化县统计局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统计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具有叁年以上工作经验。
3、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县统计局领导干部直属亲属。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发布公告:2018年8月13日—8月19日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宁化在线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0日至 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3、报名地点:宁化县统计局(即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办公室电话:0598-6836292;联系人:罗学优, 联系电话:13860567155。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并携带。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履历证明;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统计局提供纪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出具的《聘用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协审表》。
3、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5个程序。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由县统计局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体检人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统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公示
县统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面试、体检、考核、录用情况均向社会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者,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宁化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宁化县统计局拟聘用编外人员。
(五)聘用
此次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被录取后,合同期为三年,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薪酬待遇参照宁化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委办〔2018〕1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宁化县统计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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