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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宁化县2018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2018
07/16
17:30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渠道,加快推进我县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我县成功申报了2018-2020年福建省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通过委托资质设计单位完成了2018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并报送省水利厅审查批复。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宁化县2018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水函〔2018〕292号),现将《宁化县2018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传真等多种形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0598-6826206  县水保办;

0598-6821527  县财政局。

电子邮箱:nhstb@126.com。

县水保办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财福源广场3楼。

县财政局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财福源广场9楼。

 

 

 

 

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宁化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6日

 

 

 

 

宁化县2018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及地点

(一)建设任务。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的综合治理,使算盘嵊小流域、井边小流域、蕉坑溪小流域、过龙社小流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强度逐渐下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所提高,促进当地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撬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取得初步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088.85hm2,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3.6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2801.86hm2,种植黄花菜28.65万株,坡改梯286.99hm2,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5m)3924m,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0m)15179m,排水沟821m,蓄水池7口;生态护岸1440m,清淤清障2880m,生态步道1422m,绿化带1362m,汀步坝2座,水保生态园4220m2。

1、算盘嵊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639.67hm2。主要建设内容:封禁639.67hm2。其中:安远镇永跃村封禁治理488.30hm2;东桥村封禁治理151.37hm2。

2、井边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701.50hm2。主要建设内容:封禁701.50hm2。其中:水茜镇张坊村封禁治理127.38hm2;下洋村封禁治理397.95hm2;安寨村封禁治理176.17hm2。

3、蕉坑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596.17hm2,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3.60km。主要建设内容:封禁596.17hm2;生态护岸1440m,清淤清障2880m,生态步道1422m,绿化带1362m,汀步坝2座,水保生态园4220m2。其中:水茜镇下付村封禁治理188.55hm2;蕉坑村封禁治理47.51hm2;沿溪村封禁治理216.04hm2;水茜村封禁治理144.07hm2,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3.60km(新建生态护岸1440m,清淤清障2880m,生态步道1422m,绿化带1362m,汀步坝2座,水保生态园4220m2。)

4、过龙社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面积1151.51hm2。主要建设内容:封禁864.52hm2,种植黄花菜28.65万株,坡改梯286.99hm2,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5m)3924m,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0m)15179m,排水沟821m,蓄水池7口。其中:石壁镇隆陂村封禁治理84.71hm2;刘村村封禁治理397.79hm2;红旗村封禁治理60.54hm2;禾口村封禁治理60.18hm2;溪背村封禁治理73.32hm2;陂下村封禁治理187.98hm2;福建省宁化县龙金农林有限公司坡改梯29.75hm2,种植黄花菜5.08万株,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5m)737m,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0m)2649m,排水沟250m,蓄水池3口;福建省宁化厚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坡改梯257.24hm2,种植黄花菜23.58万株,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5m)3187m,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0m)12530m,排水沟571m,蓄水池4口。

二、奖补标准

(一)坡耕地改造按照《宁化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经果林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宁水指〔2015〕2号)文件进行补助。

1、梯田符合质量要求,田面宽(含埂宽)1.4米以上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40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300元;

2、梯田符合质量要求,田面宽(含埂宽)1.3~1.4米(不含1.4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8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80元;

3、梯田符合质量要求,田面宽(含埂宽)1.2~1.3米(不含1.3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6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60元;

4、梯田符合质量要求,田面宽(含埂宽)1.1~1.2米(不含1.2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4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40元;

5、梯田符合质量要求,田面宽(含埂宽)1.0~1.1米(不含1.1米)的,紫色土坡耕地改造每亩补助320元,红壤土每亩补助220元。

6、梯田间距小于等于3米的,经县水保办核准,达到验收标准,按以上规格2倍补助标准执行。

(二)坡耕地园区配套修建的田间道路、截排水沟、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政审核后确认投资单价的70%进行补助,单位面积投资不高于2500元/亩。

(三)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等林草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单位面积投资不高于50万元/km2。

(四)封禁治理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

(五)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工程措施部分按照年度实施方案预算财政审核后确认投资单价的70%进行补助,其他相关措施按照批复实施方案投资单价的60%进行补助。

三、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一)总体布置。以小流域为单元,流失斑为对象,走“大封禁、小治理”的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因害设防布设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在油茶园坡耕地缓坡地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隔坡梯田改造,同时对园区内现有碎石机耕道整修为水泥机耕道,对部分土路进行新建水泥机耕道和排水沟,防治坡面水土流失的同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按比例在坡面径流汇集处配置蓄水池,形成水网、路网、林网防护体系,以便利生产,解决施工作业、肥料及产品运输上的困难,为发展农业机械化打下基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蕉坑小流域下游段河道采取安全生态水系措施,以此示范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全面提升。

(二)措施设计。

1、坡耕地整治。为了有效降低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意愿,因地制宜采取隔坡梯田改造措施切断坡面径流,从而有效蓄水拦沙,控制水土流失。隔坡梯田整治面积286.99 hm2。

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为了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和项目建设需要,减少降雨产生的大量径流对油茶园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理顺园区内地面径流,充分合理利用自然降雨或山涧水,在坡耕地油茶园区原有土路和碎石路基础上整修和新建水泥机耕道、布设排水沟、配置蓄水池。本项目拟新建各类机耕道长度共计19.10 km,排水沟0.82 km,蓄水池7口。

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针对蕉坑溪小流域水茜村段现状存在问题,根据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指南的要求,蕉坑溪河段拟从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滩地修复、河床改良及修复河岸等四个方面采取相应方案与措施。本项目拟建设蕉坑溪生态清洁小流域3.60 km,其中:生态护岸1.44km;河道清障2.880km;生态步道1.422km;绿化带1.362km;汀步坝2座;水保生态园4220m2;修复人行拱桥1座。

4、封禁治理措施。对项目区内轻、中度水土流失的次生林地及所有山坡顶部采取封育措施,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以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封禁治理面积共2801.86 hm2,分布在安远镇的永跃村、东桥村,水茜镇的张坊村、下洋村、安寨村、下付村、蕉坑村、水茜村、沿溪村,石壁镇的隆陂村、刘村村、红旗村、禾口村、溪背村、陂下村。封育治理措施主要为管护。

四、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建设工期为2018年7月-2018年11月。项目区交通较为方便,建筑材料、苗木等物资可从县内或周边地区购买,通过县、乡、村公路运输到项目施工场地;施工用水就近抽取小流域溪水;施工用电由宁化县乡村电网供应。

五、项目投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510.1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240.37万元,林草措施23.73万元,封育措施投资87.21万元,独立费用114.86万元,基本预备费43.98万元。

六、项目实施机构、建设主体与建设方式

(一)实施机构。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规划、实施、资金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宁化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各建设主体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护等工作。

(二)建设主体。

1、申报。2018年度试点项目建设主体为:宁化县安远镇永跃、东桥村民委员会,水茜镇水茜、蕉坑、沿溪、下付、张坊、下洋、安寨村民委员会,石壁镇隆陂、刘村、红旗、陂下、溪背、禾口村民委员会,福建省宁化县龙金农林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化厚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主体在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向县水保办提交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建设主体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申报表应明确建设地点(坐标、现状照片)、建设内容、建设时间、申请奖补资金规模等内容,申报材料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复核后,报县水保办审核。

建设主体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如下:

(1)《宁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建设主体申报表》;

(2)《宁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项目建设投资投劳承诺书》;

(3)项目区现状照片等附件材料。

2、审核公示。县水保办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实地查看审核,并报县财政局。审核确定的建设主体及其相关建设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化在线)或宁化县电视台等媒体和涉及的乡镇、村、组所在地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拍照备案登记。

(三)建设方式。建设主体及其相关建设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县水保办根据《宁化县2018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与建设主体签订建设协议。建设主体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协议内容自主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

县水保办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检查督促,并委托具有水利、水保资质的监理机构对试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

七、工程验收及奖补兑现

项目完工后,建设主体向县水保办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县水保办在收到验收申请表及有关材料15个工作日内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申报表、协议和有关要求对竣工工程的内容、数量和质量进行测量、评定和验收。

工程验收合格后,以实际验收工程量进行结算,按照补助标准确定应兑现的奖补金额。县水保办及时将建设主体的工程验收和奖补资金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宁化在线)或宁化县电视台等媒体和涉及的乡镇、村、组所在地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建设主体填报奖补资金申请表向县水保办报账,县水保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审核,并将奖补资金汇至建设主体账户。同时预留奖补资金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满12个月后在30个工作日内复验合格后付清。

八、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综合治理措施面积3088.85hm2,治理度达到97.90%,其中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019.32hm2,减轻水土流失面积2069.53hm2;每年增加蓄水590.43万m3,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6.20万t,治理区土壤侵蚀模数从2950 t/(km2•a)降低到1500 t/(km2•a)以下,减沙率49%以上;累计直接经济效益4352.35万元,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8.07>8%,经济效益费用比1.05>1.0,经济分析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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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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