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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局关于2018年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工作实施主体公开报名的公告

2018
06/25
10:00
宁化县农业局
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和省政府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173号)和《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农办〔2018〕54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县决定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建设,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农业生产主体按以下申报时间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一是申报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已列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且具有较强的质量安全意识及主动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的;二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生产主体:①取得“三品一标”证书且有品牌和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企业和合作社等生产主体,②全县规模以上蛋鸡生产企业,③供应省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或超市的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主体,④蔬果产后初加工主体及关联企业等,⑤农产品产后销售”互联网+”;三是生产主体必须有完整的农产品生产记录且有一名熟悉计算机基础应用的人员及时上传生产数据至追溯平台。
 
  二、申报数量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1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174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173号)要求,对已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主体,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数量不限。
 
  三、激励保障
 
  根据实际条件制定激励措施,经农业局验收合格后,给予相关生产主体开展“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建设单位一定的补贴,补贴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执行。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的农业生产主体业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计算机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下佐证材料之一:①“三品一标”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省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的佐证材料, ③蔬果初加工主体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农产品网上销售佐证材料 。
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日前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业局五楼)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享云    联系电话:0598-6823768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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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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