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宁化县现代茶业项目申报指南
2018
06/04
11:10
宁化县农业局
为加快我县现代茶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决定继续使用现代茶业项目结余资金,为更好地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主体承担现代茶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县内注册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茶园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有独立法人资质、证照齐全、财务规范,能够体现当地茶业生产优势与特色,产业化水平较高,产业拉动作用明显;或茶业生产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充分进行茶业资源调查、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要求,于规定申报时间内做好项目规划与申报。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三、评审审批
县农业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与评估,按照申报项目建设优劣择优选择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补助资金,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项目申报单位到县农业局签署项目建设承诺书,并由县农业局行文,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核定。
四、资金补助标准
(一)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1、硬化茶园干支道16万元/公里(水泥硬化宽度2.7
米以上、厚度13厘米以上),步道5万元/公里(水泥硬化宽度0.8米以上,厚度8厘米以上);
2、茶园蓄水池400元/立方米;
3、茶园种植防护林、行道树、绿肥、护梯植物等茶园
生态建设及“五新”技术集成示范经费由各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实施单位获得的中央补助资金的30%。
(二)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新建或改建厂房,每个初制厂补助20万元,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实施单位获得的中央补助资金的30%。厂区环境整治由自筹资金解决,对以柴、煤为主要燃料的初制厂不得列入补助范围。
(三)茶叶加工设备升级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设备补助资金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30%,申报补助设备数量不超过3台(套)。
五、项目验收
申报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局将联合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分别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各2份,县农业局、财政局各1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nhjz421@163.com,电子文档要确保与纸质文件材料一致。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2018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宁化县农业局经济作物技术站
联系电话:0598-6831421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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