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2017年山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7
06/21
10:46
一、项目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是经县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项目申报建设规模及资金补助
(1)示范工程。示范工程要依托相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较高标准的水源工程和节水措施,突出小而精,尽量集中连片,一般每片区规模在200亩左右。示范工程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面上工程。面上工程优先考虑当地积极性高,自筹能力强,有一定基础的茶园、果园、蔬菜基地等。
(3)省级补助资金按《福建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建设内容:蓄水池、喷灌、微喷灌、滴灌、渠道等。
三、申报时间
2017年7月7日前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宁化县2017年山地水利工程建设申报表一式三份;
2、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建设地点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报县水利局水利股。县水利局将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各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初定项目建设单位。对初定的项目在宁化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水利局和县财政局联文上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待批。
2、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县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县水利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6823707
地址:宁化县水利局
附件:宁化县2017年山地水利工程建设申报表
宁化县水利局
2017年6月21日
宁化县2017年山地水利工程建设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
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具体地点、规模、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等
(二)工作计划。
三、资金筹措计划
(一)项目总投资、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等
四、申报意见表
项目实施 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申请立项。并承诺:建成后继续示范推广山地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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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乡镇意见 |
经审核,申报内容真实。同意推荐上报。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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