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工会2016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2016
11/13
19:20
一、聘用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聘用翠江镇工会委员会、湖村镇工会委员会、城南乡工会委员会、治平乡工会委员会、方田乡工会委员会、济村乡工会委员会、河龙乡工会委员会编制外乡镇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7名。
二、聘用办法
1.聘用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为主,结合工会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特长适当加分的办法,由县总工会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专业人员和监督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并根据聘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聘用后由县总工会统一管理。
2.聘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从事乡镇、工业园区工会工作;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1日后出生)
(5)原则上具有本县户籍;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名登记: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报名人员应在2016年 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总工会组织部报名,联系人:杨大鹏;联系电话:0598-6823382。
(2)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或现场填写《宁化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有从事过工会工作的,应当提供有效证明(相关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复印件留存)报名人员应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聘资格,若被录取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由县总工会乡镇工会专干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基础分为50分。
5.考核方式:招聘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考生得分情况(基础分加上项目加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试题由三明市总工会统一出题。
6.体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前得分加上面试得分的总成绩前7名者进入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如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和待遇
1.公示:体检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总工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公示后无异常的,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3.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五险一金”分别由县总工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试用期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待遇。
四、加分要求
按照选聘合适人才充实工会专干队伍的原则,适当设立加分项目和分数。加分项目仅限于工会工作经历、专长特长,两个项目可同时加分,但每个项目仅加分一次,并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加分依据,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聘资格。其中:工会工作经历为在乡镇及以上工会工作或企事业单位担任工会委员以上职务,工作时间满一周年的加1分,满两年周的加2分,满三周年及以上的加3分,由县级以上工会提供证明;专长特长特指表演艺术类、体育学类、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有上述特长的加3分,加分以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为依据,专业分类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的要求。加分项目得分计入报考人员面试前得分。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聘用工作过程中如有聘用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宁化县总工会组织部,咨询电话:0598-6823382。
2.整个聘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宁化县总工会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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