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预选项目的公告
2016
09/19
09:18
根据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知,现就宁化县申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预选项目公告如下:一是扶持产业类型:粮油、水果类。二是项目规模: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200万元,合作社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100万元。三是项目单位条件:1.龙头企业。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资产优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有较为健全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2.农民专业合作社。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3.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是上报时间:2016年9月23日前将《福建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预选项目情况表》上报宁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邮箱:nhnb001@163.com 联系电话:0598-6822255 。
宁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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