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烟草专卖局关于收回王隆高零售户许可证的公告
2016
08/30
11:58
王隆高:
你自2015年5月27日起至今,在未经本局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停止经营烟草专卖业务一年以上。本局于2016年5月28日依法予以公告三个月后你仍未到我局办理有关手续。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本局决定依法注销并收回你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你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我局无法收回,特此声明作废。
字号名称:宁化县燕飞农副产品营销中心
持证零售户:王隆高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50424102269
经营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角头街6—7号店
现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特此公告!
福建省宁化县烟草专卖局
2016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马威】
- 上一篇:宁化县烟草专卖局关于送达注销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决定书的公告[ 08-30 ]
- 下一篇: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专职驾驶员的公告[ 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