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
05/16
10:31
县内各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16〕156号)精神,我县2015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当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全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36%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稳岗补贴。为及时做好稳岗补贴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6月30日前向县劳动就业中心申请办理(逾期未申报的视同放弃)。
具体详情可向县劳动就业中心咨询(地址:县体育中心二楼,联系人:小吴,电话:6836800)或登录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hldbz.gov.cn/)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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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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