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6
01/25
16:02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企业、农专、个体户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2015年度报告并公示,超过期限未申报公示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企业、农专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换发“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超过期限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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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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