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省红十字大病救助申请公告
2016
01/06
19:54
宁化县红十字会
2015年度福建省红十字大病救助基金可以开始申请了。符合条件的群众于2016年3月1日前可到县政府一楼红十字会办公室申请。申请人须提供医疗机构的出院小结与发票等资料。
【救助对象】
2015年度(出院结算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住院费用(需扣除已接受各级各类社会救助金额及单病种费用后)达到2万元以上患七大病种的以下人员:
第一类: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
第二类: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第三类: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
七大病种: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
【救助标准】
为尽可能使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获得救助,省级大病救助金额按照“量入为出,有限救助,每年度的救助金额发放总额不透支”原则执行,将在全省汇总所需救助情况后,进行统一测算后确定(救助金额以省大病救助办公示数为准)。
【申请救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可到县政府一楼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宁化在线公告公示栏或县红十字会官网下载)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代办人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申请人死亡的需提供火化证明及派出所出具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证明)。
3.低保证(需经过2015年度民政低保年审并录入全国低保联网系统)或重度残疾证或重点优抚对象证书。
4.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结算单等)。
5.申请人本人社保卡(须详细注明开户行)或银行存折。
6.凡享受了政府单病种保障的11种疾病治疗政策(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血友病)的农村申请人需提供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打印的报销补偿费用结算表。
【温馨提醒】
大病救助是针对贫困人群的救助行为,与医保报销、医疗保险等付费项目的性质完全不同。只有符合条件并经各级红十字会审核公示后才能获得帮助。同时,因可能涉及申请材料不全而需补件等情况,请提前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救助审核标准。
申报地址:宁化县政府大楼一楼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839562
附: 2015年度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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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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