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梦”主题曲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的通知
2015
08/12
09:39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等
翠江镇、城郊乡党委,县直和中央、省、市属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进一步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大力宣传、讴歌中国梦,检验“中国梦”主题歌曲传唱效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的通知》(中发〔2015〕7号)及省、市《关于做好“中国梦”主题第二批新创作歌曲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今年9月初举办“中国梦”主题曲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主旋律,共筑中国梦”——“中国梦”主题曲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文明办、县文广局
承办单位:县文化馆
三、比赛办法
1.参赛对象:城区23个党委(总支)(具体名单附后),每个党委(总支)组织1个合唱代表队,人数不少于50人,指挥1名。(参赛人员及指挥必须是本党委(总支)人员,指导老师可以外请)
2.曲目要求:每个参赛队演唱2首歌曲,其中一首必选“中国梦”主题第二批新创作歌曲(曲目附后)。另一首可以选择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歌曲,即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家乡和歌颂改革开放的时代主旋律。比赛时间12分钟以内(指歌曲前奏开始到伴奏结束),若超时酌情扣分。各参赛队必须在7月10日前将参赛曲目报送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县文化馆群文部,联系电话:6822696,联系人:张小丽 18960552968, 邮箱:1332307727@qq.com,李林蔚:18650783649。
3.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3名(奖金各600元)。
4.表演形式:可采取齐唱,领唱或分声部合唱等多种形式。伴舞人员不得超过10人。
5.伴奏要求:各参赛队须将伴奏音乐以MP3格式于8月25日前发电子邮件(或拷贝)到县文化馆(邮箱:1332307727@qq.com),亦可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乐队、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乐器伴奏。
6.比赛时间:初定2015 年9月1日晚上7:00
7.比赛地点:北山公园
8.其他事项:(1)各参赛队的服装、道具及演员的化妆等费用自行负责;(2)本次活动不组织预赛、彩排,但安排时间走台;(3)请各参赛队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领取DVD光盘。
四、主办单位工作分工
宣传部:负责拟定比赛活动方案,营造氛围,筹措资金;负责邀请参加活动的县领导和颁奖领导、安排领导座位。协调安全保卫和电力保障的作;负责制作与发放“中国梦”主题曲DVD光盘;负责邀请评委,奖金发放等工作。
党工委:负责督促落实各参赛队踊跃参赛,负责比赛现场演员的座位安排。
文明办:负责制作背景,修改主持词,选定并培训礼仪小姐,安排、指导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
文广局、文化馆:负责承办歌咏比赛。完成各参赛队的曲目汇总,音乐拷贝,参赛顺序的抽签;负责搭建舞台,租用桌椅,组织走台,指导舞台艺术,调试灯光、音响,确定主持人,撰写主持词,准备奖状,准备计分工具、组织评分等与大赛活动有关的具体事项。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歌咏比赛是全县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 “中国梦”主题曲传唱的重要活动内容,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切实保证活动安全举行,取得预期的社会效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活动的落实,带头参加。
2、突出主题,积极参与。各党委(总支)要紧扣活动主题,在规定的范围内精选曲目,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结合传唱“中国梦”活动,以参赛团队为单位开展唱响主题歌曲活动。
3、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各党委(总支)要把此次活动与其他群众***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处理好与日常工作的关系,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培养团队精神,凝聚力量人心,推动各项工作。
4、遵守规则,严守纪律。各参赛队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允许聘请外单位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本着既隆重热烈,又节俭朴实的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心组织好此次比赛。
附件:1.参赛党委(总支)名单
2.曲目报送表
3.评分标准
4.“中国梦”主题第二批新创作歌曲名录[点击下载附件]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宁化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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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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