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报2015-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拟实施项目的通知
2015
07/21
17:50
宁化县农业局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财政部等五部委未来三年集中安排6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发展。三明市农业局要求各县上报一批储备项目拟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扶持主体:
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拟扶持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种养殖基地。
2、产品研发、技术合作、科技成果转换、校企合作、购买专利技术。引进科技人才、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
3、产品推广宣传、拓宽营销渠道、构建网络平台。
4、新建、改建、扩建产房、生产线、研发中心。
5、购买或租赁基地、产房、生产设备、公场所、商铺。
6、贷款贴息、税费减免。
三、拟扶持时间:
2015-2017年,其中2015年上半年为实际发生费用及投入经费总额,2015下半年、2016、2017年为计划投入数。
四、其他:
请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7月27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nhnycyg@163.com,联系人:张汉江,电话:6658370。
宁化县农业局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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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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