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全县女职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的通知
2015
04/01
17:41
宁化县卫生局等
全县各单位:
为保障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做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妇女“两癌”发病率。根据国家《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及《福建省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的3-6月份开展全县女职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集中普查时间:2015年3月至 6月(如在此期间无法安排普查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时间普查)。
二、普查对象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女职工(含合同制女职工、临时女职工)
三、普查项目
根据《福建省妇科常见病筛查工作规范》,检查主要项目包括:妇科检查、巴氏涂片检查或液基细胞制片术(TCT)、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阴道镜检查;筛查的主要疾病为:生殖器官炎症,生殖器官损伤性疾病,生殖器肿瘤,乳腺疾病和肿瘤。本轮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实行筛查项目服务套餐优惠(详见附件2),妇幼保健院提供免费妇女健康咨询服务,各组织单位可根据人群选择具体的检查项目。
四、普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1.普查地点:宁化县妇幼保健院
2.普查联系办法:城区各单位直接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各乡镇有关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好女职工普查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送交妇幼保健院一楼妇女保健科。
联系电话:6833942、6833943
联系人:黄淑华、谢生珠、伍秀霞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妇科病普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妇科病普查普治作为为女职工办实事项目之一,根据时间安排,指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由专人负责组织落实,为查治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2.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发动,使广大妇女充分认识到妇科病对身心健康和家庭的危害性,增强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使全体女职工主动自愿接受普查普治。
3.县妇幼保健院要认真做好查治工作,科学安排时间及医技力量,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要以优质的服务完成全县女职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普查,要求育龄妇女、更年期及老年期妇女每年要普查一次,两年内未普查一次的女职工,应做到不漏查。
附件:1.女职工普查登记表
2.妇幼保健院妇科病普查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3.妇幼保健院妇女常见疾病检查表
4.妇幼保健院妇科病普查流程[点击下载附件]
宁化县卫生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工会
宁化县妇女联合会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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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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