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司法局关于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2014
09/23
10:38
宁化县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切实建立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宁化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2名,其中县级人民调解中心2名,各乡镇原则上一名,根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身体健康,为人正直,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能基本掌握计算机运用,且有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三)各乡镇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必须常住本乡镇人员,其中在政法机关、乡镇政府工作离退休的干部以及曾担任过村(居、社区)主干具有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历,在当地有较高威望,可适当放宽条件,即学历高中以上、年龄62周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工作要求
(一)主要是从事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参与当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二)聘用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在当地司法所正常上下班,并参照司法所工作人员考勤考核。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日-9月30日18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附学历及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报名地点:宁化县司法局基层科
联系人:孙铃蓉
联系电话:0598-6827369、13850830161
六、招聘办法和待遇
(一)考察办法:本次招聘主要采取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的形式进行,考察组由县司法局机关相关人员和当地乡镇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人组成。经面试考察合格后聘用,由司法局按规定程序实行三年一聘。
(二)待遇:专职人民调解员为公益性岗位,由财政出资购买服务,劳动报酬采取绩效考核,定额补助每月120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元,不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不提供食宿。
七、本公告由宁化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
宁化县司法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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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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