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化县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充实卫生监督队伍,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福建省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宁化县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同意,2013年宁化县卫生局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编外合同制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宁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员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任务;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专业要求
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预防医学类、卫生管理类、食品科学与管理类、旅游餐饮类、法学类)免笔试,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分计算,男女分别计算。
注:免笔试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不再开考,按实际报名的免笔试人数进行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录取。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9日至1995年7月9日期间出生)。
(四)其他要求: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含155cm)。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事股(县政府大院内)。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5、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学》卫生监督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倍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卫生局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决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经过面试的人员按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综治办、计生局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将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卫生监督协管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聘,被聘用人员与县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叁年(含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受聘人员的月工资为1650元(含医保、社保、加班电话补贴),食宿自理。
四、其它事项
1、为严肃纪律,对在这次招考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相加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3、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5、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参照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处理。
6、整个招考聘用过程将在我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有关事项可向宁化县卫生局咨询,咨询电话:6827026。
宁化县卫生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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