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系列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系列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1〕32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省文明委决定开展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项目评选表彰活动,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是省文明委授予的我省志愿服务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我省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典型,激励社会公众参与,培育“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时代新风,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为站在更高起点上,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二、奖项设置
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系列先进评选设立“优秀志愿者”100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30名,“志愿服务优秀组织”20个和“志愿服务优秀项目”若干个(项目奖不下指标,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材料择优确定)。省里分配给我市“优秀志愿者”14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4名、“志愿服务优秀组织”3个。
三、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09年以来我市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和项目,特别是在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大型赛会、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未成年人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代表。
1.优秀志愿者基本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3)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2.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基本标准:(1)正式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工作2年以上;(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各项组织、管理等工作;(3)热衷于志愿服务事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3.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基本标准:(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
4.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基本标准:(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可推广;(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各县(市、区)文明办要统筹协调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发动当地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所实施的项目进行申报;根据参评条件和所下达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参评对象,并经市文明委研究通过后,报送省委文明办评选办公室。
2.评选。评选办公室将邀请有关厅局、新闻单位、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实名制投票,原则上按照1.3:1的比例差额确定候选对象。
3.公示。评选办公室将候选对象在文明风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文明委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4.表彰。省文明委将于国际志愿者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近年来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成就、推动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平台。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2.精心组织。要结合推动创“三优”、实施“三关爱”、推动“三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重点项目、活动和各地特色项目、活动,着力推选成绩突出、影响较大的志愿服务个人和集体;要着眼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着力引导各行业、各社会领域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民间志愿者组织积极参评;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申报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系列评选,均需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4、5),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请于
3.加强宣传。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激励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三明市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三明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2.首届福建省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3.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4.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
5.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登记表
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编号:
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
三明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编号 | 推荐单位 | 志愿者 | 工作者 | 组织 |
1 | 市委文明办 | 1 | ||
2 | 市教育局 | 1 | ||
3 | 团市委 | 1 | ||
4 | 市妇联 | 1 | ||
5 | 市科协 | 1 | ||
6 | 三钢 | 1 | ||
7 | 三明电业局 | 1 | ||
8 | 市社会志愿者协会 | 1 | ||
9 | 梅列区文明办 | 1 | ||
10 | 三元区文明办 | 1 | ||
11 | 永安市文明办 | 1 | 1 | |
12 | 沙 县文明办 | 1 | ||
13 | 明溪县文明办 | 1 | ||
14 | 清流县文明办 | 1 | ||
15 | 宁化县文明办 | 1 | ||
16 | 建宁县文明办 | 1 | ||
17 | 泰宁县文明办 | 1 | ||
18 | 将乐县文明办 | 1 | ||
19 | 尤溪县文明办 | 1 | ||
20 | 大田县文明办 | 1 | ||
合计 | 14 | 4 | 3 |
附件2 编号:
首届福建省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
所在志愿者组织 | ||||||
主要服务项目 | ||||||
参加志愿服务起始时间 | ||||||
推荐单位 | ||||||
个人简历 | ||||||
主要事迹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设区市文明委(省直)、团省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请用A4纸打印;2、此表同事迹材料、活动照片一并上报;3、此表可复制。
附件3 编号:
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
所在志愿者组织 | |||||||
主要服务项目 | |||||||
参加志愿服务起始时间 | |||||||
推荐单位 | |||||||
个人简历 | |||||||
主要事迹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设区市文明委(省直)、 团省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请用A4纸打印;2、此表同事迹材料、活动照片一并上报;3、此表可复制。
附件4 编号:
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
组织名称 | |||||||
成立时间 | 人 数 | ||||||
主要服务内容 | |||||||
负责人姓名 | 性 别 | 职 务 | |||||
通讯地址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推荐单位 | |||||||
主要事迹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设区市文明委(省直)、 团省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请用A4纸打印;2、此表同事迹材料一并上报;3、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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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编号:
首届福建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主管单位 | |||||||
项目执行时间 | 参与项目总人次 | ||||||
物质或资金 | |||||||
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电话 | |||||
通讯地址 | |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
推荐单位 | |||||||
项目主要特色以及 | 项目主要特色: | ||||||
工作情况介绍: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设区市文明委(省直)、 团省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文明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请用A4纸打印;2、此表同事迹材料、活动照片一并上报;3、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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