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中央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0
11/05
17:19
宁化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治县办〔201011


 

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根据全市《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今年全县“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201011月中旬到201012月中旬。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nextpage]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九进”、“法制教育进家庭”活动有机结合,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结合实际,以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各乡镇要全面完成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条例》的“一法两例”的进村入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任务。

(二)要创新形式,形成声势。要切实运用好传统的法制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丰富座谈会、论坛、讲座、征文、演讲、法制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宣传形式,继续用好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手段;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继续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剧)目;要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要积极筹划组织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12·4”期间,依法治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出一期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悬挂主题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的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在124,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要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组织开展一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三)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各乡镇和普法职能部门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好本乡镇、本部门的宣传活动,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  12·4 活动  通知

宁化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2印发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伍传杰】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