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宁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宁文明委〔2010〕8号
关于开展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成员单位:
今年9月20日,是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9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育文明风尚,树立文明新风,为宁化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道德支撑与和谐环境,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省市文明办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各级各部门要在9月20日前后广泛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通知精神,结合省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以“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为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提升。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广场志愿活动。在“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后,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翠园广场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就业培训、法律咨询、卫生服务、计生服务、环保宣传等志愿服务。同时组织志愿者团队在城区各主要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扎实服务广大群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交警大队、劳保局、司法局、卫生局、计生局、环保局、团县委
2、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我县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在全县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宣传栏、有线电视台、中国宁化在线等,开设专栏、专版,集中宣传报道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二是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征文活动,围绕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在新闻网站开设热点话题,围绕“做一个有道德人”开展大讨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
3、9—10月,县教育局组织城区中小学新生参观宁化县纪念馆、博物馆、革命烈士纪念碑、红土地广场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举办“我的梦,中国梦”主题班(队)会,举行教师节表彰活动;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开展学生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和军事训练和“书香校园”读书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本要求,在全县各企业、各个体工商户中开展“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通过深入挖掘、认真评选,选树一批市民群众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宣传教育,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行业自律,全面提升全县广大职工文明素质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工商局
5、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巡讲巡展活动。9月期间,翠江镇、城郊乡要组织本辖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社区、进村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通过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等形式,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走近群众,让群众靠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使“学习道德模范,关爱身边好人”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各社区出一期道德建设专栏。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翠江镇、城郊乡
6、9月-12月,开展大型“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县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开展“诵读进机关”活动,县总工会牵头组织开展“诵读进企业”活动,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 “诵读进校园”活动,县妇联牵头组织开展“诵读进家庭”活动,翠江镇牵头组织开展 “诵读进社区、进村镇”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党工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妇联、翠江镇党委
7、由县总工会组织全县工会系统在9月期间,开展以“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读书月活动。在县青少年宫文艺平台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放映电影,同时组织职工艺术团到部分乡镇、建设工地等慰问演出。
8、由团县委牵头,9-10月份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针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以“一助一”的形式开展结对服务活动,对社区困难家庭进行结对帮扶。组织各行各业的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为广大市民提供维修家电、义诊、缝补衣物、修配钥匙、理发等,开展“青年创业就业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团银合作的优惠政策及其操作流程,为青年创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9、由县妇联牵头,9-10月份开展“低碳家庭 时尚生活”图片宣传、发放倡议书;开展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活动;举办“廉政文化进家庭”广场文艺演出活动;举行“春蕾女童”认助活动;开展“文明乡风我先行”活动和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
10、深化“四个一”结对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全县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各乡(镇)党委、各有关部门和省市级文明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要求,认真制订活动详细方案。
3、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县直新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文明单位要做好“公民道德宣传日”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积极营造公民道德建设的文明风尚和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附:“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宁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附件:
“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1、树立道德楷模,争当文明标兵
2、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
3、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建设文明和谐新宁化
4、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开文明车,做文明人
5、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文明新风
6、告别社会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7、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8、践行荣辱观,建设新宁化
9、追求真善美,抵制假丑恶
10、人人遵守文明守则,努力建设和谐社会
11、争当道德模范,争做文明市民
12、加强道德建设,推进文明强县
13、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
14、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5、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展示宁化文明形象
16、自觉实践公民道德,提升县城文明程度
17、奉献社会、弘扬新风、帮助他人、完善自我
18、遵守基本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9、树立道德新风,弘扬社会正气
20、严以律己知廉耻,宽以待人讲原则
21、服务社会讲奉献,扶贫济困献爱心
22、强化服务意识,改善发展环境
23、保护环境,善待自然,造福后人
24、人人参与道德建设,美德养成从我做起
25、礼貌谦让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 上一篇: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通知[ 09-20 ]
- 下一篇:开展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