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通知)
宁委组〔2010〕34号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组电明字〔2010〕27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按照中央、中央组织部和省、市、县委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学习贯彻落实的情况于6月28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通过县政府电子政务网或传真发送到县委组织部(传真号码:0598—6829098)。
附件:福建省委组织部《转发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10〕18号)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
根据领导同志指示,现将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传达给你们,请即向省区市委报告,并组织汛区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要继续按照中央要求,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请将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
福建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组电明字〔2010〕27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向市、县(区)委报告。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要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的要求,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和落实省委书记孙春兰同志
三要切实发挥作用。要把省委组织部《关于抗灾救灾中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10〕17号)的精神落实到防汛抗洪救灾的实际行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关键时刻顶得上、靠得住,要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精神,在防汛抗洪救灾一线创先争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四要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灾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团结一心、群策群力,咬紧牙关、克服疲惫,鼓足士气、绝不松懈,以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坚决夺取防汛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五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防汛抗洪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做防汛抗洪救灾的先锋队、灾区人民的主心骨、受灾群众的贴心人。
请将学习贯彻落实的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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