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2021
01/28
08:43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1月27日,宁化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树荣、李恭清、周文庆、张清永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26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程序。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清祥,县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发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因岗位调整,经表决,免去黄荣明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张文进的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谢方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张发禄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陈友发的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叶斌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巫燕平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潘立华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经表决,决定任命张发能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兰鹏为县教育局局长职务、施海春为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王克延为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叶斌为县水利局局长职务、吴东香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陈友发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刘美珍为县统计局局长职务、江虹为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徐凤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因岗位调整,经表决,免去高辉耀的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赖征源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经表决,任命徐凤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廖国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高辉耀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赖征源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许志和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祥初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记者 徐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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