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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两村民阻扰铁路施工被行政处罚

2018
07/04
06:52
宁化公安微信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公民依法维权,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表达,诉诸法律途经依法解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阻挠合法工程施工,对不听劝阻和告诫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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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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