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业主外出新开小吃精品店连锁店有奖
2017
04/08
07:33
宁化县新闻中心
为鼓励宁化客家小吃开业户经营上档次,进一步推动宁化客家小吃业发展。4月6日,宁化县客家小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对开业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奖励条件的新开宁化客家小吃精品店和连锁店实行奖励。
根据通知,本次奖励范围为2017年度在县外新开宁化客家小吃精品店和连锁店的本县城乡居民业主。在县外开精品店的,奖励1万元,连锁店应有3家以上,每个店奖励5000元。同时要经县客家小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客家小吃精品店或连锁店,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得到奖励。
通知对县外新开客家小吃精品店或连锁店的统一标识、经营场所、店面装修、卫生标准、经营品种及状况均提出了规范要求。要求店面招牌应有“宁化客家小吃”字样和县小吃办注册的统一商标,店内装修和设施摆设规整协调,环境卫生整洁。主营宁化客家小吃品种,其原料和辅料加工制作符合宁化客家小吃制作标准。其中精品店面积要在80平方米以上,评比时已正常开业2个月以上,经营利润在每月1.5万元以上。连锁店条件是每个实体小吃店面积应30平方米以上,连锁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应体现申报人。
符合奖励条件的开业户,在2018年3月底前,由业主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店内外整体照片,送交户籍所在乡镇小吃办初核,再由乡镇小吃办报送县小吃办核定,统一认定后发放奖励金。
据了解,宁化县去年奖励了县外新开宁化客家小吃精品店和连锁店的开业户共14家,共奖励14.5万元。(张茜茜 谢玉香)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作者:张茜茜 谢玉香】 【责任编辑:茜茜】
- 上一篇:宁化卓美兰获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04-08 ]
- 下一篇: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游宇飞到宁化调研[ 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