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美食城部分店面租金实行财政补贴
2017
04/01
06:34
宁化县新闻中心
为鼓励餐饮户落户美食城,带动美食城商业繁荣,解决县城区餐饮夜市占道经营问题,进一步促进宁化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增收、精准扶贫、第三产业发展。3月29日,宁化县小吃办下发《关于宁化客家美食文化城部分店面租金实行财政补贴招租说明》,决定对宁化客家美食文化城部分店面租金实行财政补贴,现面向社会招租。
根据政策,凡租赁宁化客家美食文化城4-7号楼1-3层空置店面范围内的店面,从事餐饮美食、小吃及与小吃相关食材、成品或半成品加工配送的个体经营户或餐饮企业,一层每月每平方补贴20元,二、三层每月每平方补贴10元。在二、三层开早茶厅再补助每月每平方10元。补贴三年,使用四年。
为鼓励商家入驻,给租赁业主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对客家美食文化城新入驻的业主地方所得部分的税收第一年全额返还,第二、三年内返还50%。所招租的店铺门面装修风格和尺寸统一由县小吃办负责设计,店内装修由承租人自行设计建设,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28日至 4月11日,由县小吃办负责,报名前30名的优先安排店面,30名后报名人员,如属县内在册贫困人员或在本县从事小吃无营业店面的业主(凭县行政执法局证明),经确定后可优先安排。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员多于所剩招租店面数,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李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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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雁】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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