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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0%

2017
03/18
07:48
宁化县民政局

    近日,宁化县财政局、民政局向全县16个乡镇预拨今年1-6月66名孤儿34.62万元基本生活费,乡镇民政办将陆续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本乡镇第一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拨付到位。


    与往年相比,今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0%,即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900元,机构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500元;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就读的,仍然按上述标准予以保障。


    宁化县自2010年起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凡“具有本县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向县民政局申请孤儿认定,县民政局对社会散居孤儿身份的认定履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


    自2010年以来,宁化县已累计为118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340.43万元,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需求。(余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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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呈春】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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