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肥烧苗受损失 工商调解化干戈
2016
08/18
07:01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
近日,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化肥消费纠纷案,为6名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92万元,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今年5月,明溪县夏坊乡农民卢某等6名农户向宁化县泉上镇某农资店购买21吨某品牌复混肥,使用后,发现部分水稻出现不再生长且叶片发黄,怀疑化肥有质量问题,找到经销商要求解决,经销商仅答应做适当补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8月5日,协商未果的卢某等拨打了12315消费维权热线,希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帮忙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湖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双方联系,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调查人员对经销商明确指出,经销商没有履行农资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商品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基于没有其他农户提出类似投诉,调查人员要求经销商充分为农民着想,把消费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也积极做卢某等人的思想工作,提醒他们应该合法、理性维权。
8月15日,湖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来所进行现场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经销商最终答应一次性补偿卢某等6人共计1.92万元,卢某等人表示满意,现场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消费纠纷顺利解决。(袁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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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俊】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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