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开展评选表彰第三届道德模范活动
2016
05/12
07:42
宁化县新闻中心
5月9日,宁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评选表彰宁化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活动。7月中下旬,组委会办公室将确定正式候选人,接受群众投票。8月中下旬进行表彰。
2009年以来,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已联合评选表彰二届宁化县道德模范。宁化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原则上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左右。宁化县第一届、第二届道德模范获得者(含提名奖)不再参加本届道德模范评选。
评选标准为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奉献社会,关爱他人,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推荐全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分为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自我推荐三种方式。各单位被推荐人员要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县委文明办)。7月中下旬,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党委(总支)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筛选,按50%的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在8月中下旬进行表彰。(刘才恒 李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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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李玉琴】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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