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重申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纪律
2016
03/31
06:18
宁化县新闻中心
3月30日,宁化县纪委下发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纪律,防止公车私用。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强化对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纪律意识,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带头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派车和报备制度,确因公务需要派车的,派车单应载明公务用车的使用事由、去向、时间、人数等信息,并向县纪委报备,无派车单和报备单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公务用车在完成公务活动保障后,要及时入库或定点停放。严禁使用公务用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等活动;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禁止私车公养。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清明期间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公车入库情况检查、现场督查、调取监控记录倒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发现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宁化县纪委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刘才恒)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茜茜】
- 上一篇:县教育局总结部署中小学德育安全工作[ 03-31 ]
- 下一篇:宁化组织收看全市农村工作视频会[ 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