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工作
2016
01/29
07:45
宁化县新闻中心
副县长胡红林对县生态环境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要认清形势、自加压力、坚定信念,自觉将环境保护的责任扛起来。二是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各乡镇和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盯“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宜”的目标,切实呼应群众期盼,一以贯之加以落实。三是要进一步找准问题,查清环境保护短板。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努力根治一批老大难的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获得感。四是要进一步明确措施,全面提升环境质量。要加大水源保护治理,推进流域整治项目,推进大气治理项目,推进生态保护项目,推进城乡整治项目。五是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夯实环境保护基础。要切实落实好“河长制”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出台贯彻措施、完善考评办法。
县委常委刘强主持会议。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保办分别围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进行了发言。(罗 鸣 雷露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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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 鸣 雷露微】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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