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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迷心窍起歪念,私挪公款进牢笼

2015
05/18
07:00
宁化县人民法院


    巨额负债,让他挺而走险
 

    每年9月至12月粮食购销公司要通过林某兴向农户支付购粮款,他经手的粮点的账面资金比较多,粮点的钱物都归他一个人管理,他经手比较便利。面对高额的负债,林某兴动起了歪念,把贪婪的眼光对准了国家粮食收购款。他想先用这笔钱还给朋友,免得再支付高额的利息,另外,再从粮食款中挪点钱出来再买彩票,希望能中大奖,填补资金缺口用于发放给农户。于是, 林某兴利用任宁化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关中心站站长,单独负责城南乡粮点的粮食收购及粮食款的发放的职务之便,多次挪用购粮款用于偿还因博彩欠下的债务及继续买彩票和“黑彩”。从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林某兴共挪用公款270多万元。


    挪用公款,让他自吞苦果
 

    2013年12月底开始,粮食收购完了,许多农户问林某兴怎么售粮款还不付,并且打电话到粮食购销公司询问。2014年1月21日,林某兴实在没办法,只好去宁化县公安局湖村派出所投案自首。2014年6月9日,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70多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林某兴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兴多次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且未退还,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此,宁化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林某兴有期徒刑十年,并继续追缴被告人林某兴赃款270多万元。(陈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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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 健】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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