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林业发展新引擎
4月20日,在麻地排(地名)竹山上,马岩发等9位林农合作社成员正在榨春笋。在竹山上现场指导的宁化县安乐乡金鑫笋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林顺喜对记者说:“正常的16斤春笋可以晒1斤笋干。今年我社可晒‘山淼’牌商标笋干20多万公斤,按去年的价格可实现销售收入1000多万元。”这是宁化县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林地规模化经营出现的一个可喜结果。
去年底,宁化县基本完成林改后,针对林地家庭经营规模小、经营效益低的实际,持续鼓励和引导林农和各类林业经营组织特别是联户体以入股、合作、租赁、流转、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村的林业承包大户和经营能人组建各种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同时根据宁化实际,重点推进“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或公司”三种新型经营组织建设,对规模3000亩以上的家庭林场、1万亩以上的股份林场或公司,县财政分别给予其林权抵押贷款贴息3万元、5万元;对县级示范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也分别给予扶持。
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组织时,特别注重培育各类示范点,以点带面,提高林地集约经营水平,引导林农群众合理规范转让林木林地,扶持促成一批有示范效应的家庭林场和股份制林场的建立,指导和规范农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用材林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运作。比如,宁化新坑生态林场有限公司是“家庭林场示范点”,在管好现有中幼林的基础上,试验引种适合本地发展的新树种,扩大竹林和油茶林经营面积,适当开展林下种植中药材等多种经营,做到以短养长,可持续经营。
福建大自然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化县国有生态林场有限公司是“公司+基地+林农的示范点”,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是根据当地实际,与林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做到规模化、集约化、多赢化经营,为宁化林业发展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宁化县安乐乡金鑫笋竹专业合作社是“家庭林场示范点”,他们通过多种措施,为成员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及信息咨询等服务,已与县成功村镇银行达成协议,由合作社存入一定资本金后,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现在合作社成员发展到226户,拥有竹林面积近2万亩,建立了2000多亩丰产竹林培育示范点,建立竹笋加工厂2个。
目前,宁化县已经工商注册登记家庭林场47家、经营面积9.7万亩,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49家(其中2014年新注册登记10家)、个私股份林场或林业经营有限公司25家、经营面积达24.1万亩;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合计拥有山林面积45万亩,占全县集体商品林的28.7%,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宁化林业产业发展强劲的新引擎。(巫瑞万)

- 上一篇:宁化举办渔业科技示范户培训班[ 04-25 ]
- 下一篇:省物价局长吴晓丁到伍坊村调研[ 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