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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有标准

2015
04/22
07:38
宁化县新闻中心

    4月16日,宁化县下发《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及条件、培育机制等作出规定。据了解,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土地流转等惠农政策、项目、技术支持等政策扶持。


    根据办法,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在劳动力年龄内(18~55周岁内)的本县从事水稻、茶果、笋竹、蔬菜、油茶、薏米、食用菌等种植业和畜禽水产养殖业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业主。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具有农校、农广校、其他大中专院校以上学历(含函授生)或者具有与申报产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绿色证书等。


    新型职业农民还须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规模化经营管理能力。种植业方面,种植水稻面积30亩以上、茶叶面积15亩以上、果树面积30亩以上、蔬菜面积10亩以上、油茶面积50亩以上、薏米面积15亩以上、食用菌5万袋以上,管理笋竹林面积50亩以上,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年人均纯收入3倍以上的农业大户。畜禽水产养殖业方面,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10头以上)、兔年出栏1000只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只以上、蛋鸡蛋鸭存栏300只以上、鹅年出栏5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10亩以上,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年人均纯收入3倍以上的农业大户等。


    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宁化县将给予政策扶持。如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列为“三农综合保险”承保对象,优先享受政府已出台的土地流转、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县政府选派,进入大中专院校进行免费学习培训。对符合条件者优先申报晋升高一级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安排一定的产业发展资金扶持产业基地建设,在高效农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报承担涉农项目,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可以优先申报省、市示范社。被评为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产业或产品取得品牌认证的,凭认证证书等有关材料给予一定的奖励。县里每年安排一定配套的经费,重点用于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等级评定、产业扶持等补助,引导并鼓励高素质的农民向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方向发展。


    办法指出,对已确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有以下情况:一是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二是因生产过程破坏生态环境,环保部门要求取缔的;三是不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管理服务的;四是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五是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学习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给予退出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培育管理体系,不再享受各级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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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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