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近“无袍法官”
2015
03/14
07:08
光明网
常驻法庭,以院为家
一般来说,人民陪审员是由承办人员通知后才到法院参加陪审工作。但在宁化法院,有一名叫王化民的陪审员不管是否有案件均会准时到法庭上班。王化民是县国土局退休干部,他把陪审工作作为退休后的事业来做。
在王化民调解的案件中,有两件案件特别值得关注。一件是87岁的巫某与其78岁的妻子马某诉四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在该案中,两位老人原住宅受灾倒塌,四个儿子各自建有住宅,但不给老人居住,老人只好到寺庙借住。在接到这件“高龄案”后,王化民先后六次到老人儿子家中,对老人的四个儿子晓之以情,动之以法,终于使他们认识到错误,并达成了兄弟四人轮流为老人提供食住的协议。
另一件案件是78岁的夏某(男)与92岁李某(女)诉其儿子儿媳缴付征地补偿费。在该案中,王化民走访了政府有关部门、当地村委会,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并发动了夏某的亲人十余名从家庭团结、道德礼数、法律规定等角度对双方进行矛盾调解。最终,老人及其子女均被王化民感化,老人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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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征源 周含松】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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