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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官历时三年执结交通赔偿案

2015
02/27
08:34
宁化县新闻中心

 

    “谢谢法官的帮助,现在执行款到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好好照顾老夏和两个孩子”。夏某妻子感激地说道。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前往安乐乡申请执行人夏某家中,亲自送上本案最后一笔8万元执行款。至此,这一件历时3年的执行案件宣告执结。


    “两败俱伤” 的车祸
 

    2009年1月,在安乐乡往县城区的路上,骑摩托车的夏某与驾驶变型拖拉机的曾某发生碰撞,造成夏某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夏某家中上有年近八十老母、下有两名未满十八的幼女,全家的重担落在妻子一人身上,家庭极为困难。
 

    2011年7月,夏某家人代理夏某将车祸肇事者曾某起诉至宁化法院,2011年11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曾某赔偿夏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294111.98元,扣除曾某已经支付的49000元,曾某仍需支付夏某赔偿金245111.98元。


    曾某家境贫困,妻子残疾,两个女儿还在上学,仅靠曾某驾驶变型拖拉机挣得微薄收入,来勉强维持基本生活,在支付夏某49000元赔偿后,已无履行能力。一时间,两个家庭陷入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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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茜茜 许志和】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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