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国税为58家小微企业送“福利”
2014
11/19
08:57
宁化县新闻中心
11月18日,宁化一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张会计来到宁化国税局办税大厅,办理了小微企业退税手续。不久,他将获得返还的退税款6911元。“真没想到,宁化国税局主动为我们企业退税六千多元,给我们企业送来了‘福利’!”张会计脸上绽开了笑容。
据统计,从10月开始,宁化国税局主动对2013年度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未享受优惠的58家小微企业办理退税,累计退税额达4.68万余元。
宁化县目前有698家小微企业。按照原先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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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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