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严查个人电话捆绑单位电话
2014
08/28
07:49
宁化县新闻中心
8月26日,宁化县纪委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个人通讯工具捆绑使用单位办公电话专项清理工作,切实纠正公话私用、转移费用等问题。
通知指出,本次清理范围为个人通讯工具(“小灵通”、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与办公电话不同号码,但话费捆绑在办公电话号码中缴费的。办理办公电话移动分机(“一号双机”、超级无绳电话),由个人使用分机,分机话费由办公电话捆绑缴费的。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为两步。全县各单位对本单位个人通讯工具捆绑使用单位办公电话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如实填报《个人通讯工具捆绑使用单位办公电话问题清理纠正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纠正。从9月中旬起,县纪委、县效能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拒不清理纠正或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县纪委要求,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公款购置个人电话及报销话费。对用公款购置的个人电话(含公费预存电话费送的手机),一律按谁使用谁付款处理给个人。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将个人电话捆绑单位办公电话使用。已将个人电话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计费的,一律由个人清退由公款支付的个人通讯工具费用。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办公运行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一经发现用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用的,一律不得给予报销。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捆绑使用单位办公电话的,须如实填报备案表,报县效能办备案同意后方可保留,但该通讯工具只限值班人员值班时使用。(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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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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